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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尔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
2015-01-30



基本案情

无效宣告请求人浙江炊大王炊具有限公司对苏泊尔公司专利名称为“可立盖”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凯麦接受了无效宣告请求人的委托,由专利代理人王登远、张亮代理,经过充分的检索和分析后对涉案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召集的口头审理。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决定要点

如果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但该区别技术特征无论是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还是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以及由此获得的技术效果,均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该对比文件的基础上,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而容易想到的,则该区别技术特征不会为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带来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案件结论

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2、3款,作出第2228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凯麦代理无效宣告请求方取得全面胜利。

 

案件小结 

由于涉案专利的《检索报告》肯定了其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所以本案无效证据的检索难度很大,代理人首先进行了专利文献、期刊杂志等现有技术的检索;然后进行了抵触申请专利的检索,最终借助于现有技术文件和抵触申请专利将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