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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麦所被指定为浙江新汇田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6-12-15

    2016年12月6日,富阳市人民法院(下称“富阳法院”)指定凯麦所担任浙江新汇田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汇田公司”)的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新汇田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为高尔夫球的生产和销售。因新汇田公司拖欠各种债务,大量案件被起诉至法院进入执行程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富阳法院在12月6日受理新汇田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接受富阳法院的指定后,凯麦所充分利用公司化运作的资源优势,组建了一直优秀的专业律师团队,结合之前管理人、债务重组等众多项目经验,本所将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管理人职责,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与问题,努力协调富阳法院审理新汇田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