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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动态

杭州华润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2017-08-14

    2017年8月9日上午,杭州华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实业”)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顺利召开。鉴于华润实业拥有三乙醇胺、氯化亚砜和甲基二乙醇监控化学品进口和经营业务指定单位(全国不超过五家),系拱墅区的重点扶持企业。法院高度重视本次会议,由副院长金鸿鹏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作为华润实业破产清算管理人,依法向到会的各位债权人及合议庭汇报了第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及成果,并提请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等四项议案。因华润实业拥有特许资质且有重整意向方,管理人在向合议庭汇报后,提出了在处置公司资产阶段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方的方案,获得了合议庭及债权人的认可。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得到了合议庭的高度肯定,也得到了全体债权人的信任和支持。管理人将继续发挥律所的专业能力,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下一阶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