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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麦所王敏律师受聘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 伦理委员会主审委员
2017-12-14

    2017年12月11日,凯麦王敏律师正式受聘成为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伦理委员会主审委员,聘期4年。在伦理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议上,王敏律师作为唯一一位法学专业人士,担任两个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主审委员并发表主审意见。

    伦理委员会是由医学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非医务人员组成的医院独立组织,其职责为核查临床试验方案及附件是否合乎道德,并为之提供公众保证,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受到保护。该委员会的组成对于推进临床试验项目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