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麦新闻

凯麦所代理的驰名商标认定案被正式写入法院工作报告
2009-03-09

  在刚结束的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凯麦律师帮助企业进行品牌构建的两大案件—“致中和”与“西子(电梯)”的驰名商标认定案,写入翁钢粮院长所做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致中和酒业始创于清朝时期,“致中和”五加皮酒百余年来世代传承,享有盛誉,并在2006年经国家商务部首批认定为“中华老字号”;西子联合企业集团获得了“中国民营企业竞争力50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杭州市十大突出贡献工业企业”等多项荣誉,是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其商标“西子(电梯)”更是家喻户晓。

  凯麦成功代理的以上驰名商标认定案均是经由省会所在地的市级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并获支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关于在审理侵犯商标权等民事纠纷案件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的要求,其判决结果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今后,凯麦所将继续发挥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特长,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案件,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技术创新,尽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