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麦新闻

船牌日化重整案入选杭州中院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0)
2021-04-02

   2021年3月31日,杭州中院召开破产审判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杭州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19-2020),凯麦所担任管理人的东南船牌日化股份有限公司清算转重整案成功入选十大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浙江东南船牌日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牌日化”)前身为杭州东南化工总厂,2000年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杭州东南化工总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东南船牌公司被商务部及浙江省商务厅授予“中华老字号”及“浙江老字号”,其“船牌”系列日化洗护产品在行业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全国日化行业的骨干重点企业。

   2015年起,因担保链、资金链断裂,东南船牌公司面临诸多诉讼及执行案件,银行账户及公司资产被冻结查封以致其无法正常经营,直至2017年下半年逐渐停止经营。2018年4月,东南船牌公司的控股股东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经债务人申请,杭州中院于2018年10月20日作出(2018)浙01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南船牌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12月12日裁定移送至萧山法院审理。2019年1月17日,萧山法院作出(2019)浙0109破4号《决定书》,指定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担任东南船牌公司管理人。2020年10月23日作出(2019)浙0109破4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对东南船牌公司进行重整。2020年10月27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109破4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东南船牌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审理情况】

   鉴于在破产清算条件下,东南船牌公司的“中华老字号”及“浙江老字号” 无法进行司法变价处置,无法实现该等字号的商业价值、继续经营下的市场影响力及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按保守估计债务人在破产清算条件下的普通债权清偿率不足0.2%。为了实现无形资产价值,提高普通债权清偿率,管理人向法院及债权人汇报后,启动了投资人的招募工作。

   2019年9月5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浙江东南船牌日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2019年9月26日,在法院及债权人会议主席的监督下,通过遴选程序确定了投资人,管理人与投资人现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经多轮沟通,管理人以投资人提交的《破产重整投资方案书(第三次修订稿)》为基础制作了《重整计划(草案)》。

   2020年4月21日,《浙江东南船牌日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东南船牌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经表决,出资人组100%同意;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组100%同意;普通债权人组同意户数及债权占比均超过80%。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7日作出(2019)浙0109破4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东南船牌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实现了东南船牌公司的“中华老字号”及“浙江老字号”等字号的商业价值、继续经营下的市场影响力及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根据重整计划,普通债权清偿率由破产清算情况下的不到0.2%提高至8.59%,成功挽救了具有营运价值的老字号企业。

   为提高债权清偿率、挽救破产企业,本案在破产清算案件中公开招募并确定投资人,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并得到通过。本案探索了预重整与重整有机结合的模式,提高了重整效率,自裁定债务人重整至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仅历时五天。

   本案在探索个人债务重组方面亦做出了有益尝试。除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表决外,综合各方诉求,管理人将“连带债务人的债权转让方案”作为可选事项附于重整计划(草案),在破产程序中探索个人债务重组具有创新性。

   在府院联动方面,鉴于本案金融机构债权人较多,各机构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流程要求不一,萧山法院通过管理人会议、提请萧山区供改办召开协调会议、专题论证会等方式,有效推进本案的审理工作,并及时协调处理各类复杂问题。

   在本案中,管理人本着对债权人、债务人负责的态度,没有将该案简单清算,而是在清算程序中招募投资人,从而让受担保链断裂影响而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通过重整程序而获得新生,使得中华老字号“船牌日化”得以保留,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意义。

   凯麦是第一批浙江省高院的入库杭州市级管理人,浙江省、杭州市两家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单位。从《企业破产法》实施后凯麦即开始从事破产管理实务,破产管理团队至今已承办30多起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案件,企业领域涉及房地产、贸易、工程、化工等多种行业,荣获法院“优秀管理人”称号并获得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多次通报表扬,承办案件入选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年度十大优秀履职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