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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茨夫妇离婚对其家族财富的影响
2021-05-13

作者:王敏

   上周,盖茨夫妇史诗级婚姻破裂、两人的巨额财产如何分割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据外媒报道,根据最新法庭文件显示,盖茨夫妇的第一场离婚听证会将在5月14日(本周五)举行。笔者关注到盖茨夫妇官宣离婚后截至目前其家族财富价值几乎未受到任何影响。官宣次日,微软股票(MSFT)仅微跌1.62%,盖茨夫妇其他对外投资项目均平稳有序。

   经过对盖茨夫妇的财富情况进行分析后发现,盖茨夫妇的财富结构简单巧妙:


   1986年微软公司上市后,比尔·盖茨对于财富版图已经提前规划,开始寻求多元化投资结构。1994年,比尔·盖茨设立Cascade Investments LLC作为其私人家族办公室,聘请了迈克尔·拉尔森(Michael Larson)作为职业经理人专门负责微软股票之外的其他投资理财事宜。比尔·盖茨卸任微软公司CEO后,平均每年减持8000万股微软股票以获得的约600亿美元现金,再通过私人家族办公室将现金对非科技类领域进行分散投资,优化财富结构。Cascade Investments LLC对外投资盈利后,通过赠与股票和现金的形式注入比尔和梅琳达·盖茨信托,通过信托工具对财富进行分配,包括向慈善基金会进行捐赠,达到公益行善的目的。

   根据微软公司现行公开的主要股东名单显示,比尔·盖茨目前持有微软公司股票占比仅剩1.34%,且已经退出公司董事会。盖茨夫妇的离婚对微软公司的实际运营及经营决策已基本不构成影响,非微软股票之外的投资项目基本由职业经理人掌管的私人家族办公室隔离,因此,盖茨夫妇的离婚事件基本上不影响其名下的财富价值。

   以上“私人家族办公室+信托+慈善基金会”三元财富结构模式给已经积累了丰富财富并且有意向致力于慈善事业的企业家提供了有益参考。

   目前在我国国内搭建以上“盖茨式”三元财富结构已经较为便捷。第一元:在我国进行财富规划时,企业家可以考虑以有限合伙企业或投资公司作为投资工具,实现对主营财富的分散再投资之目的。第二元:2018年银保监会信托部门发布的37号文首次官方认可“家族信托”,并对家族信托进行定义,即“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经过近3年的发展,家族信托业务已经在我国逐步成熟,基本可以承载财富再分配的使命。第三元:根据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基金会是利用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我国非公募基金会设立门槛相对较低,虽然只能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等特定对象范围内开展定向募捐,但该形式已经能较好满足企业家家族从事慈善事业的目的。

   目前我国的法律框架已经能实现“盖茨式”三元财富结构,为企业家从事慈善事业提供有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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