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麦新闻

本所代表外服公司应诉美国艺术画布反倾销案
2005-12-20

 

  2005年10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艺术画布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美国商务部裁定,原产于中国的艺术画布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美国市场销售,倾销幅度为55.78%~264.09%。美国商务部认为,杭州市对外经济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产品供应商杭州海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此案单独税率申请人,无法确定其是否出口涉案产品,因此暂时无法给予单独税率。商务部官员将于2005年12月12日至13日对外服公司以及海力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以最终确认反倾销税率。这个消息意味着外服公司的出口产品仍然可能被排除在涉案产品之外从而最终无需被征收反倾销税。因此,企业对此次实地调查予以高度重视。在实地调查进行之前,本所律师多次召集外服公司、海力公司以及美国进口商杭州办事处相关人员,对实地调查问卷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讲解,并对可能涉及的材料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美国盛龙翔律师事务所(SONNENSCHEIN)律师Ludwikowski, Mark R.亦提前到达杭州参与实地调查的准备工作。在各方的努力下,12月12日、13日,外服公司与海力公司顺利通过了美国商务部官员的实地调查。  美国商务部将于2005年3月22日就本案作出终裁。

 

律师、涉诉企业人员向商务部官员解释调查问卷所涉及的问题

 

律师陪同商务部官员调查涉案产品生产过程

 

本案律师:邹峻(右)、季建阳(中)、Ludwikowski, Mark R.(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