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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2006-02-07

      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6年第1号令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已经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二00六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薄熙来

                 局长:王众孚

                      局长:龙新民

                      局长:田力普

                   二○○六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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