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麦新闻

建筑房产部组织本所共同学习、研讨房地产三个司法解释
2005-12-16

   本部门贺春华律师参加了11月17日至20日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及浙江省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三个司法解释的研修班,并就相关内容于12月6日进行了面向全所的讲座。整个讲座气氛热烈、自始至终贯着互动式交流。讲座结束后,本部门领导、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房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资深房地产律师戴梦华律师总结发言,并针对讨论中出现的疑难问题作精彩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