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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麦代理“小也香水”在淘宝成功维权
2015-05-20

【案件简介】:

小也香水成立于2003年12月,是业内领先的化妆品在线零售商。主营全球一线品牌化妆品,包括香水、护肤品、彩妆以及个人护理品等。经过多年的专注经营,今天的小也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化妆品在线零售商,经营的化妆品品牌超过600个,发货包裹数峰值超过8000个,发货订单峰值超过12000笔。在淘宝网络上有大量卖家利用"小也香水"进行宣传,多次投诉无果后,小也香水委托我所进行商标维权,在对淘宝卖家进行统计分类后,我所律师分别以诉讼、律师函等方式进行了分类处理;鉴于淘宝上有大量卖家利用"小也香水"进行推广、销售其他品牌的香水,我所律师决定以第35类“小也”商标主张权利,由于目前尚无第35类商标在电商平台维权的成功案例,庭审中我所王登远律师就产品商标、服务商标结合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详细阐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侵权成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评析】:

关于第35类商标在商场、超市维权的案例比较常见,但是第35类商标在电商平台维权的成功案例却鲜有报道,因此淘宝网对"小也香水"以第35类“小也”商标进行的投诉不予处理,无奈之下"小也香水"只能诉至法院,本案合议组就被告的侵权行为与原告商标的服务类别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还就被告销售的商品与原告商标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最终认定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本案的意义在于开启了第35类商标在电商平台维权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