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麦新闻

本所高级合伙人访问美国律师协会(ABA)
2009-01-04

杭州市律协副会长、本所高级合伙人戴梦华律师于2008年12月16日,随杭州市律协考察团抵达美国芝加哥就美国的律师制度与美国律师协会(ABA)进行为期十天的访问交流。

美国作为律师业发达的国家,其律师制度有许多科学、成熟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ABA作为完全自愿性的组织,其成员并不像其名称那样仅为律师的组织,而是由律师为主、包括法庭工作人员、政府官员、法学院教授、学生,成员极其庞杂。在美国100万律师中加入ABA的为40万人左右,有些州如加州高等法院并不要求在该州执业的律师加入ABA,而有许多州如伊利诺斯州等则强制要求其执业律师加入ABA,否则不能注册。ABA虽为民间组织,但其势力极其庞大,能影响政府及国会的许多政策,高度的职业化使其具有相当的权威性。

ABA在青年律师的培养教育、执业律师的再教育、对法学院的考核制度及律师的职业操守惩戒等方面已相当得专业化和制度化。

本次访问交流受到了ABA国际部主任Kathlee Creadon Sullivan , GeorgeA.Kuhlman,ArtGarwin,CamilleDeJorna, Charlotte(Becky)Stretch , CherylZalensKi等律师的热情接待,并对双方的合作表示了很大的兴趣。

       

 

              图为市律协考察团与ABA进行工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