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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麦所被指定为杭州科亿化纤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5-09-21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萧山区法院”)作出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凯麦所为杭州科亿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亿化纤”)的破产管理人。

  
   科亿化纤注册资本2888万元,曾被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萧山分局评为“重点骨干企业”、“先进会员企业”和“诚信企业”。2015年8月26日,杭州莱珈福物资有限有公司以科亿化纤已停产未正常经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萧山区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萧山区法院于9月9日裁定受理杭州莱珈福物资有限有公司提出的对科亿化纤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凯麦所为破产管理人。

  
   针对该企业破产具有投资关系复杂、关联单位多、社会关注度高、清算偿债难度大的特点,凯麦所充分利用公司化运作的资源优势,组建了一支优秀的专业律师团队,将结合之前债务重组、承债式收购、破产清算等众多项目经验,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