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麦新闻

中国企业在WTO规则下的生存法则
2005-07-22

 

  昨天下午,浙江三十多家知名企业的共六十多位代表齐聚杭州香格里拉饭店,共同参加“美国专利实务研讨会”。这次研讨会的议题主要在两方面:一是中国企业如何在美国取得专利保护;二是中国企业如何在美国打赢专利官司。整个会议期间,会场的气氛热烈而专注。   这次研讨会由本所与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和上海隆天新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组织,旨在为浙江省企业界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和合作的契机。这也是作为民间机构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全国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在行动”联合采访报道活动的一个积极呼应,并希望藉此引起国内企业界的共鸣,主动参与到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和高科技标准战略的体系中,在互助合作中进行自主研发,以最佳地整合国内资源,使我国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争取到主导权,共同振兴民族企业。   众所周知,加入WTO就好比一把双刃剑,在将中国推到世界前端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工业和高科技产品的制造基地和市场的同时,也在中国企业面前竖起了一道巨大的与知识产权相结合的技术标准壁垒,传统的政府补贴和关税壁垒因不符合WTO规则而被严格限制,中国企业正承受着无奈和锥心之痛。   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依托知识产权制度,将自身的专利与标准紧密结合,在各个科技领域创建了一条“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垄断化”的“一条龙”的获利之路,并已在中国震撼上演了DVD专利收费事件、微软垄断案等“剧目”。然而,这些还只是序曲,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手中握有的核心技术专利链正日益形成一张密集的无形大网,将中国企业围困在网中央。中国企业要想突出重围,就必须在高科技领域开发中国自己的标准,必须掌握标准制定的主导权。  前不久的无限局域网(WAPI)国际标准的无限期延迟让中国政府和企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在标准问题上是荆棘丛生、步履维艰。中国虽有广阔的市场,但却缺乏高科技的自主研发能力,缺乏数量较多的、具备连续性的、高质量的专利,难以形成核心技术的专利链。   因此,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高科技标准战略实施的基础,中国企业必须要加强重要技术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发工作,并积极将之进行专利申请,不仅要申请中国专利,还要申请外国专利。创建核心技术的专利链是中国企业在WTO规则下必须遵循的生存法则,只有这样,中国企业才可能做大做强,否则只能任由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在中国市场纵横捭阖,而中国民族企业却陷入夹缝之中。   许多中国企业已经认识到了这点,并已行动起来积极寻求对策。本次研讨会正是顺应浙江省企业界的需求,特别邀请了美国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的Butzel Long事务所的两位资深律师Michael Gzybowski和Thomas F. Hatch先生,凭借他们10多年代理中国、中国台湾和日本公司在美国的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的经验,为与会代表们着重介绍了美国专利申请和专利诉讼的制度,以及实务中的重要技巧,反响十分良好。显然,我们所做的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中国民族企业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握有主导权,其任重而道远。

   上图为本所合伙人与Butzel Long事务所的律师、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领导及上海隆天新高负责人在本所合影(从左向右依次为:Butzel Long事务所Thomas F. Hatch律师、本所合伙人甘为民律师、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立岳秘书长、Butzel Long事务所Michael Gzybowski律师、上海隆天新高楼仙英总经理、本所合伙人邹峻律师)。

 

   上图为本次研讨会的组织者在致开幕词。

   上图为三十多家企业的与会代表正在专注地听取美国专家的演讲。

   上图为本所律师正在为美国专家作现场翻译。